本人想问问知道工伤怎么处理的朋友帮我解决一下我的问题;不知道我这是不是属于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01:23
补充说明 ;就是我在工厂上班时因工作需要我和一同事去工厂2楼打天那水被那同事玩火不小心烧伤脚后跟,脚上火被我扑灭后;后脚跟已掉下比手掌还大的一块皮,当时工厂就把我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在医院治疗期间工厂只出了医疗费用,伙食费用是我自己付,现在已经出院了。
;就是我已经康复出院了,可脚后跟留下了比手掌还大的一 块疤,由于当时没有身份证,工厂就没有给我申请工伤,现在我有身份证了,我朋友要我象厂里赎陪一点意外赔偿,工厂说给我申请工伤,还要我找2个证人,可当时和我以前的就那个同事,他早就不在这个厂里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现在已经有2个月了送我去的是主管,就是主管问我要证人,他肯给我做证吗?我现在只想问问象我这样可不可以象厂里要一点意外赔偿呢?医院的证明我都有。厂里问我要医院鉴定我这是几级伤,现在时间这么久了,不只医院还给不给予受理。

一、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身份证复印件、出院病例、劳动关系证明、两名工友的证言)
二、申请劳鉴;
三、申请仲裁;
四、法院强制执行;

你试试看在医院开证明,是谁送你去医院的等等人,不可以做证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