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在企业改制中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伤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24:15
我的父亲是一名6级残废军人,现在面临企业改革,依照国家规定残疾军人享受一次性补助,我想问一下需要什么手续
我父亲是1981年复员的一名六级残疾军人,现在面临企业改制从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依照国家413号优抚条例,享受国家工伤待遇,按照工伤条例应该享受一次性五年零六个月就业补助金,现在我们所在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不予执行,应当怎么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只要有伤残证明就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4个月工资。

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民政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