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29:28

发行人在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系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净资产全部折为股本,故自发行人之前身最初于 1988 年 10月29日设立之日起算,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