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从什么时期实行军衔制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51:13

晚清开始 中国的军·队就实行了军衔制度
  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
  !!!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
  上等第一级,正都统;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1909年11月,军咨处又奏请朝·廷在军阶第一等第一级内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1910年12月,陆军部对军衔授予及晋升年限、军官职务任免、最高服役年龄、军官考绩办法等,都作了详尽规定。如规定各级官佐的最高服役年龄为:正都统,65岁;副都统,62岁;协都统,58岁;正参领,55岁;副参领,52岁;协参领,50岁;正军校,48岁;副军校45岁;协军校45岁。又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不受上述年龄限制。这一章程可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军官服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