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专业人士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23:48
婚后买房一方没有做公证,房产证双方签名,如今离婚,女方要卖房子,男方不同意,收藏了房产证,房子已购买了7年以上,女方只住了一年左右,子女从前2年起抚养权为女方所有,离婚已3,4年,法院大概会怎么判?

第一,房子本身是婚后买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不管房产证是不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双方都会分得房产的价值。

第二,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卖房必须得双方同意,有一方不同意都不得进行买卖。

第三,作为女方,如果起诉,法院正常情况下会让女方出现在房产总值的一部分给男方,然后处置权全归女方,这部分价值的界定是通过评估公司来做,评估的价格一般会比市场价低20%-30%。相反,作为男方起诉,法院也会想办法把处置权归置到男方。

第四,子女从前两年期抚养权为女方所有,法院在处理这一些列的问题上会考虑到抚养费用的问题。法院会多判些费用归女方作为抚养费用。

最后 个人建议,双方协商,就算到法院,法院第一步肯定会让仲裁委员会出面进行协商解决,因为没有牵涉过多的资金问题或者是更严重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或者自己不出面,邀请自己信得过的人,或者出钱找个律师出面来谈房产的处置问题。

婚后买房没做公证,那就是一个一半,没有什么好讲的。
女方卖房子 男方把房产证藏起来了,这样肯定没有办法卖了!就算男方不把产证藏起来女方也卖不成!因为产证是2个人名字,一方签字没用的!
离婚3 4 年没有通过法律判决吗?
没有判决的话房子就是一人一半!其他方面会偏向抚养小孩的一方一点!

你好!

法院会以当时离婚的协议为事实依据。以《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为法律依据相结合进行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第四十八条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