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法律人士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48:26
一名在职职工,20多年来一直租住单位一带院平房,最近该地段拆迁。
请问我可以得到该地段几成物权,有无明确法律规定。
问题就在这里了。我是江苏的,我们这里对公和对私的拆迁补偿差别很大。单位又不同意把房子卖给我。我难道就要流落街头?

该房的所有权应当属于你的单位,租住只享有居住权,并不享有该房的其他权利.

既然是租住单位房屋,自然就不享有所有权。

你是哪个地区的,各省市对此问题都有规定。一般来讲,公房在拆迁安置之前,如果租赁人想获得实物安置,则应先购买产权;如果不购买产权的话,一般可以获得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