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42:34
由于我身体不好最进想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能到公司批准离职是要继续再公司干满一个月的,而我身体状况十分差,就说我忍着在公司混完一个月后我离职,那我何必再这忍着,请问我能否在医院开病假证明,从今天算起算我病假然后病假证明开到我离职那天。(因我身体无法再工作)这样属于履行法律还是违反呢?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一定非要再干一个月。将工作交接好,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2、实在不行,只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你要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你得再干一个月。
3、如果你等到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与单位协商好了不一定要干满1个月的,你只要交接好了单位就会给你办离职手续;

不过单位不批的话,那就找借口开病假让单位炒你,单位炒你还要支付你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满1年补1个月,未满半年补半个月)。

与公司协商吧,必竟人都是有情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