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待已入住的小产权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59:50

已入住的小产权房的处理办法:
  1.可以尝试是否可以退房;
  2.项目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开发商具有良好的资质和信誉,可以将户口转到乡产权房屋所在的村集体,国家虽然已经明确不许再建小产权房,已经入住的合法利益会受到保护;
  3.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进一步等待具体的法律法规的完善

  小产权房:
  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 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目前“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分类有两种:
  1.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
  2.‍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小产权和大产权区别:
  1、全部产权(大产权)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全部产权”才有存在的意义。
  2、部分产权。(小产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只能住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