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后房东毁约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53:37
我在5月租了一间800/月的房子,合约一年。现在房东因为非法修改房子被政府发现,要拆除房内房,昨天通知要我在8月31日前搬出去。合同是在合富置业签的,给了400的佣金,合同上写:毁约方要提前2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月的租金,但我因为租期签了一年,所以装了ADSL一次性付款的(一年),又买了电冰箱,洗衣机,衣柜,还有我昨天刚刚找一铺位给了定金(选址是因为近)要我在8月31日前搬走这么逼切,我还要到公司请假去找房子,还不一定找得到,她赔偿给我1600,我光找车子搬东西都要几百块了,还有其他电器衣柜都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想让房东赔偿我损失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让她赔我多少?怎么跟她谈呢?(我隔壁还有一户,和我情况差不多)
我和中介谈了,他说只能赔偿2月的租金。还有其他办法吗?

合同上既然写的是2个月,那就最多只能是2个月了。押金和多交的房租也是要退的。至于你买的东西,只能搬走,房东和中介是不会赔偿你的。

应该赔偿所有费用的百分之七十,我是中介的,你可以找你租房时的中介陪你去跟房东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