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46:18
我的姥姥有三个孩子,我的舅舅,大姨,妈妈。去年的时候我舅舅和姥姥对薄公堂,因为偷改了姥姥的房证,最后,姥姥赢了官司,现在已经把房子转在了妈妈的名下。最近姥姥的状况不太好,她一直担心,如果不在了的话,房子不会被其他儿女夺走吧,因为姥姥不想把她的任何遗产分给我的舅舅和大姨。

既然房子已经转在了你妈妈的名下,根据我国物权的登记主义,房屋所有权属于你妈妈了,那他们也就夺不走了
保险起见,(其实也没必要了)也可以让你姥姥设立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
当然可以设立口头遗嘱或是书面遗嘱,书面遗嘱建议最好拿去公证处公证,免得以后其他厉害关系人在虎帐遗嘱无效。

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名没有厉害关系的人在场,出现纠纷也可以做为证人作证

这样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房产已经转到你妈妈名下,你妈妈就是产权人了,这房子就不是你姥姥的遗产。

立遗属,我奶奶有一套房子,我姑姑死命要划到她名下,上次已经划了,所以奶奶的儿子女儿家庭都去签字了,我觉得很不好,奶奶还在人世上就这么做,万一姑姑对她不好怎么办,哎,家庭纠纷啊,就是这样,孝顺在内心吧,我觉得。

你姥姥立公证遗嘱就不怕了

我国对于遗产继承上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根据你姥姥的意思,可以去公证处或律师所做下遗嘱公证或遗嘱见证,以对遗产(你姥姥的房子)进行分配!遗嘱中应明确将该房产归为你妈妈所有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