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内部员工的名义办理银行信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0:59:15
我老婆在前单位离职前,她的公司要求每个办公室的职业都要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办贷款,以这样的方式进行投资、做流动资金等,贷款额10万,期限为一年(每年的2月至次年的2月),贷款的担保人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此款项未经我老婆之手,而由企业出纳直接提取。7月初,银行相关负责人联系到我老婆,还款已逾期5个月,让她承担还款责任。请问,此事应属于什么性质呢?我老婆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个人的损失及银行个人信用呢?
不胜感谢!!

即使以公司名义贷款,也是你老婆以公司的名义做的贷款,需要你老婆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流水等证件,这个款就是属于你老婆带的,估计负全部责任,但是不知道你老婆与公司之间有没有协议或合同,银行的信用就不用在说了,以后你老婆在需要贷款,难了。至于公司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也不敢说,咨询一下律师吧

报警吧,典型的利用员工身份证诈骗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