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交通事故处理的进!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07:09
今天下午我跟我朋友骑着电动车在三岔口和一辆别克轿车相撞(对方临时变更车道,而他说是为了避我的)。事故导致我的电动车散架,对方的别克轿车车门附近刮插(对方已保险)。我本人皮刮伤,杰克琼斯衣服破损,我的朋友脚步扭伤,已经花费600元左右医药费。我的电动车现在被扣,而对方的别克车由于交了押车就开走了。而交警说我要负这要责任,而对方负次要责任。
对方还打电话给我说,说我们没驾驶证和带头盔。说要我们自己付一部分钱。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电动车需要戴头盔和驾驶证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无佩戴安全头盔跟取得驾驶证的要求。

  因本次事故造成损失较小,交警部门现场认定责任主要依据应该是:
  1.机动车驾驶人资格、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是否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速安全行驶、文明行驶,并且在事故前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
  2.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机动车道)、是否按规定时速行驶(小于15KM/H)
  相撞点若是机动车道,则可能是非动车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相撞点为非机动车道,肯定是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对于未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应靠道路右侧通行。对于非机动车需要横穿机动车道的,必须下车推行。
  以上是我的一点意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从你的叙述中说的太简单,也没说清你们的走向,所以很难说事故责任!不过交警的责任认定我觉得有问题,最起码也应该是同责,不应该你责任大,他责任小!你对这个责任认定不服的话你可以想上级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认定!

电动车需要戴头盔和驾驶证吗?瞎扯!不用理他!

你没戴头盔没驾照是你的责任,是要付一定责任。交警处理的对。但是他应该和你55分,共同负责。别被他骗了,让他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