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处理这两套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11:46
我与前妻(去世)有一套房子,总价30万。
现在的妻子名下有一套房子,是她亲戚前几年用她的名额在她的单位买的,当时花了16万,现在大约值40万。
现在她想让我出钱,以20万收回她的那套房子,产权仍然是她的,将来可以作为遗产给我的儿子。过几年儿子买房,把我原来这套卖掉资助他。

我的想法是,如果按她那样来,我投入这20万过几年仅仅最多收益十万,我觉得有些不值。我倾向于买了她那套后直接卖掉,钱都给孩子。我和她住我原来的,产权分给她一定比例(比如一半)。但她不大愿意,她考虑的是万一将来又各走各路,她就没地方住了。

现在很犹豫,是不是干脆就不要买她那套房子了?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非常感谢。
答的好我会追加分数的。

哎,要是两口子过日子算到这份上,还过什么日子啊?

她考虑的没问题啊 过几年收益10万你还觉得少啊。。。。我觉得 作为女人 她那么要求是对的

而且多1套房子还可以出租 是个保证
另外 就算现在她的房子卖了 钱财也不能都给你儿子 毕竟那是人家的房子 起码得把钱给人家啊。。。不能总想着自己孩子。再说了年轻人给他那么多钱做什么,男孩子要自己出去奋斗不能总拿着家里的。你可以给他存着钱以后一并给他,但是不能给他太多,男孩子要穷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