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给对方欠条,但对方把欠条弄丢了,要求重开!本人愿意重开但是怕对方使诈,该怎么办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9:38

补欠条

因本人于2009年1月3日向李四出具的一张人民币现金为叁仟陆佰(¥3600.00)元整的欠条被李四不慎丢失,经双方协商约定,今天以前的欠条作废,以此补欠条为准,特立此据。

此据!

欠款人:张三(盖章)
2009年7月24日

重开正常,即使对方使诈,也诈不到哪去啊,你是老子,他是孙子啊,

可能性是:无非你当初的欠条可能有缺什么来着,他要你补充,以免以后你不还钱,他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你还而已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