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条快超过诉讼时效了,但他躲起来找不到。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27:03
对方欠条快超过诉讼时效了,但他躲起来找不到。为了证明我一直在找他索要钱款,把我到他家找他的过程录下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以后找到他(比如那时欠条时效已过)在起诉的时候此证据有效吗?欠条至今年春节正好两年,金额是5000元。
我录像时,同时录下了当时收音机的节目,并且到欠款人家楼下超市买东西录下了我和超市老板的谈话,谈话内容我有意提到时间;欠款等内容,同时还录下了超市的电视节目,我准备下次去再录下我与欠款人所在小区保安的对话。这样可以吗?

如果不想起诉也可以跑趟公证处,作个公证,证明自己主张了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公证的效力是最高的。自己录个像对方也可能说你使伪造的,因为日期还是很容易改的嘛

录像的证明力是较低的,原因在于视频剪辑技术的发达,所以录像是很容易伪造的,所以在法院的诉讼中,视听资料排在所有证据的最后,其证明力也是较弱的。一般来说,法院对于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往往是从严要求的,轻易不会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所以,我还是建议你花点钱作个公证更合适一些。

可以。而且再找到他的时候,你那个录音的时间,可以作为借条重新生效的时间。你的想法值得赞赏,有智慧。祝你好运。
你和超市老板的谈话只能算作是间接证据,言辞证据,证明效率不强,但是和其他你的录音联系在一起,可以成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了.应该有很大作用的.

没关系,找不到人,可以申请法院公告。千万别过诉讼时效。

先到法院起诉说明情况把

如果欠条上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认定为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此类债务你什么时候主张,什么时候都可以获得支持,不得超过20年。

如果欠条上有明确的履行时间,那应当在期限届满后的2年内起诉或向对方主张,否则不发生时效中断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