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有关劳动合同法专业人士帮忙.领导强制性和威胁性要求加班;而又不作任何补贴.我该怎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0:45:15
我是湛江市恒兴编织厂员工.领导以不加班做出今天这个产量就扣你工资或开除你的强制命令.要求我们天天加班.原本八小时工作时间现在变成十三四个小时了.而且加班没有任何的补贴.加班费也没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目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普遍存在。有些用人单位以完成订单为借口,强令工人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严重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通过扣发奖金、重罚等企业内部纪律方式胁迫工人加班。有些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下班前安排工作任务,而劳动者为了不至于失去饭碗,只能委曲求全。本法针对这些问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通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使得该单位大部分劳动者在八小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可能完成生产任务,而为了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获得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得不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从而变相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标准如下:
  一、法定节假日(如:春节)的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3天(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二)×300%+日工资×4天(正月初三到初六)×200%,而这里的“日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天(月计薪天数);
  注:月计薪天数21.75天又由(全年天数365天-104天全年休息日)/12个月=21.75得来,这里用全年365天只减掉104天全年休息日,而没有减掉11天法定休假日,是因为那11天是带薪休假的。
  二、平时的休息日加班费:日工资×200%;
  三、周一到周五加班(即平时说的加点):日工资×150%。

  你单位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补回加班费.

不是很好办,关键看你是怎么想的,【还继续做吗】是对话就请领导吃喝了
不是的话就忍辱负重收集证据告他,【没保险,签合同可以要经济补偿和08年后的双倍工资】在接触劳动关系通知书上要写清楚。不要《交辞职申请书》那样的话他不批你没办法要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且要保留你已经通知厂里的证据,一定要有你们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