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9:53:41
2009年7月4日13时左右,我弟弟(尚取,24岁)和隔壁村的男子(夏莱,21岁)口角争执,然后两个人动手互殴对方,我弟弟(尚取)无意中将对方(夏莱)的两颗牙齿打掉了,后来公安民警进行调解。对方(夏莱)要求赔偿医疗费用20万,我家是农村人那么多钱,公安民警调解不下来,刑事拘留我弟弟(尚取),公安民警说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我弟弟(尚取),,,打掉别人的两颗牙齿也犯罪啊,不是行政拘留,怎么变成刑事拘留。

轻微伤就没有问题属于民事问题,轻伤是刑事自诉案件。

这个......根据我国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牙齿脱落或者折断两颗构成轻伤。很不幸受害人正好达到这个标准,更不幸的是故意伤人致人轻伤就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公安局的刑事拘留你的弟弟是有法可依的。

给你的建议是让你弟弟尽量赔偿受害人,这可以适当减轻刑罚的。当然了,如果受害人狮子大开口要很多钱的话,也只好一毛不拔等着法院宣判了。法院虽然也会要求你弟弟赔偿受害人,但是法院会充分考虑你弟弟家里经济情况的。

找个好点的律师吧。只要主观恶性不大,发生口角的时候过错不大,三年以下是可以缓刑的。就是留下案底会很麻烦,以后不能从事司法方面的工作。

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 不过这种情况一般都会判缓刑,至于民事部分调解不了,法院会判决.

刑事拘留?没法院判决就能刑事拘留?公安最多只能治安拘留,楼主你住火星吗,不过如果是法院判了的话就没办法了,只能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互相殴打对方就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不过你弟弟太猛了把别人牙打掉了,赔多点是正常的

双方都有动手,应该只会拘留几天,至于赔偿,应该只要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最多几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