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废行省,设三司分权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0:51:17

(1)在中央,废丞相制,职权分给六部。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把中央大权分给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皇帝的权力空前提高。

(2)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明太祖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设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司各行其职,互不统辖,都直接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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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为明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其历史作用是: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为封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使中国产生了高于同一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是也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影响了政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