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人士义勇帮助,我最后5分贡献,请别嫌弃太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52:20
一男畜生与已婚女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此威胁女方多次与其发生关系,并拍下女方裸照威吓,但女方拿不出此畜生的威胁证据,照片也不知那畜生删掉没,这样是不是告不到那个畜生呢?现在此畜生已为逃避女方回家丈夫自行跳楼受伤在院。

说实话取证太有难度了,如果还能再联系到那“畜生”的话记得偷偷录音、录像,打电话的也可以,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
问题是这个事情曝光了,对女方的伤害还是满大的。
很头疼的案子!!

这个是可以定强 奸罪的。这也是我们刑法理论界关于强 奸罪所谓的“先通 奸后强 奸”的问题。这类案件,要自行去公安局报,只要公安能够获得畜生的口供,那么一般就可以定罪。但是,最好是有证据,好比,畜生的精 液,女方的内 裤等。
法理难容,不要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