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和孩子属于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43:39
我和老婆是2008年结婚的,现在女儿3个月,因为家庭纠纷太厉害,已经弄得过不下去了,如果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房子和孩子该如何判??
房子是我2005年婚前买的,我的名字,有按揭???
女儿如果法院判给她,房子是不是有给她的可能???
如果我要女儿是不是不可以的??因为2周岁内法院是判给母亲的!
请好心律师帮忙!因为老婆没有“礼”、“仁”、“孝”。
老婆是有固定单位的,但没有母亲只有一个爸爸,其父在城里有一套60m2左右房子,这样算是特别困难吗?????????

一、房产属于你的,按揭的钱如果是你们一起还的,那么你需要补偿给你妻子钱。
二、不可能,因为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三、一般来说,女儿判给你妻子的可能大。但如果她有不宜带孩子的因素,如她赌博、吸毒等恶习,就会判归你抚养了。

广东胡律师:

你女儿才只有3个月,你提出离婚的话,一般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

房产:你婚前买的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按揭部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这部份按揭部份两人平分;

女儿:未满两岁一般判给母亲,除非你能证明女方的条件太不适合抚养孩子(譬如经常对孩子进行虐待,赌博等到恶劣行为)你才有可能拿来到女儿的抚养权。

首先你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因为按现行法律房屋的所有权是看房产证的,不过这点你应该不成问题.所以房子绝对是你的而且对方不能要求分割.不过在结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进行的增值部分对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例如;装修,扩建,不过前提是她要能提出相应的证据。
孩子的话一般是按照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有利原则来判的。如果你真的十分想要孩子就要向法院提供如果孩子判给你妻子将会对其成长教育不利的证据。
很同情你。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我也很看重夫妻双方的“仁”“孝”的。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美德。
最后,如果孩子最后判给你了希望你能好好的照顾她。给她足够的关爱。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

房子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或是你婚前购买的,而你的妻子没花一分钱。房子法院会判给你,女儿很可能判给女方,(因为是在哺乳期)但你必须按月向女方交抚养费。(孩子抚养费的一半)女方也可请求法院把你的房产分给女儿一部分,(如果女方特别困难,)法院也会考虑的。我劝你;为了孩子,请不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