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了一年住宿费,6月底毕业,实际只住10个月,学校要赶你走,法律上我讲可以不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30:47
去年9月开始住宿,并缴纳了一年的住宿费,今年6月底我毕业了,等于是只住了10个月,学校以我是毕业生为由野蛮绝情地把我赶走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讲我可以不走吗?虽然大家通常认为毕业了学生就是应该走人,但是我们也知道通常认为合理的事情不一定就是合法的。所以今天我想拿出这个问题来请教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告学校。不知道胜诉的概率如何?谢谢。
虽然很多人认为在学校“一年”是指“一学年”。但是这里有2个问题:首先,是谁硬性规定了学校的“一年”就是“一学年”?其次,即便是“一年”等于“一学年”,那谁又硬性规定了“一学年”等于“十个月”?
而且关键的是,宿舍住宿不是一种教育行为,我和学校的关系就不是教育方面的关系了,而是纯粹的消费关系了,那么这里的一年又凭什么要当作一学年来解?

如果严格来说,
你是有权利进行要求学校退款的。
但是学校的规定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建议不必采取一些激烈的不理智的方法进行抗议。
因为,对自身不会有太多的好处。
好好协商时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你看你的缴费通知上写的是一年还是一学年?若校方明确约定时间单位为学年,则这个问题是没有争议的。

怎么打你都输定的,而且,这问题也说不清,学校提供环境给你们住,事前你们也没有任何协议,所有解释权都在学校方面,即使你付钱也得按照学校的安排去做,同时正常人都会接受学校提供学校住宿不具有营利性目的这一论点,你想赢,除非是第二次文革,你抓死是走资派

学校住宿是按学期交的、、

别走和他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