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赔偿精神损失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14:22
四颗门牙被打掉,算不算毁容,受害人自被打掉四颗门牙之后,一直不敢见人,不敢说话,怕被人笑话,应不应该让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请名人指点,谢谢!

可以主张 但不一定获得支持
对于人身伤害的案子中
法院对精神损失费的认定 一般是比照伤残等级来的

赔偿医疗费,可以作修复,修复的费用由对方支付。如果具有不可修复性,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以"伤害罪"来起诉对方.并保留现在的状况(牙齿掉了4颗),最好能把掉了的牙齿找回来做证据.寻找事情发生时候的证人.
但是你说的:"精神损失费"估计法院不支持.
还可以申请"误工费用+医疗费用"赔偿.
祝:顺利!!胜诉!!!!

可以适当索求。最好通过法律手段!

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可以向加害人主张其他的人身损害赔偿,诸如医疗费等。

应该。
按昆明这边的惯例,五千以上五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