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大陆的,父亲是台湾的,离婚后儿子判给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35:25
母亲是大陆的,父亲是台湾的,儿子也是台湾的户口,如果要离婚,儿子能随母亲吗?儿子本来在大陆出生的,当时出生办的大陆户口,但是随丈夫去台湾后就把大陆户口注销了,办成了台湾的户口,现在双方要离婚,母亲想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注销了的户口还能再办回去吗?或者是从台湾迁回大陆呢?有希望吗?

1看孩子意愿,2看双方条件

户口可以再办!
如果孩子10岁以上,就得征求孩子的意见!他愿意跟你,你也有条件扶养他,那么你可以要回你儿子的抚养权!

广东胡律师:

这个要看双方的协商,协商不了的话,女方只能上台湾的法院去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看能否从台湾把儿子的户口迁回大陆。

一般来说是判给台湾方面,这一点台湾的“中华民国国籍法”和“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都有规定,建议楼主在维基百科上搜这两部法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