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工伤问题 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41:41
母亲在单位工作时,被单位的电瓶车轧伤。左脚3个脚趾骨折。这算工伤吗?怎样申请赔偿。

单位支付了3000元的医药费。后就在也不交钱了,而且母亲的工资一直也没给开。今天已经停药3天了。打电话也不接了。我该怎么办。

回答好的在给50分,在线等.
去了劳动局 他们说不属于工伤范围了。因为我的母亲已经退休了。所以他们说不管了。

这当然属于工伤。单位必须支付你母亲全部的医药费用,以及工伤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
你可以直接找单位协商,如果单位不合作,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这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
可待伤情治疗完成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要求用人单位给与相关赔偿。如有工伤保险,以保险支付。
现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应由单位负担。

这样的问题谁都知道是工伤,你先去劳动局,在去 司法局坚定,在由司法局决定你去那家医院鉴定几级残废,可以已法律程序来索赔

你说叙述的情况属于工伤,但如果你的母亲应经退休,那确实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范围内,建议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问题。

你母亲应该算公伤,虽然你母亲现在不在单位了,但还是因公所伤,他们应该支付所有医疗费,如果伤残还应该有补尝。

这要看看你母亲是否有太大的伤害,要不然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