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驾车撞人后对方检查出腰椎病变的相关赔偿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40:53
我的问题比较复杂,请熟悉保险及医生耐心点看,我是早上7点多在非机动车道上掉头,后面骑着自行车的一个人从后面冲上来就撞到我车头左前盖上了,他左膝盖及手肘上擦破了点皮,左大腿发麻,扶起他后我报警了,交警认定是我全责,之后我带他去普仁医院看了病,包扎伤口,当时对于他左大腿发麻不能鉴定什么情况,我当天下午报了保险,保险公司要求我在48小时以内去大兴的某个地方去办理备案,第二天他还表示左大腿酸疼,我带他去看了门诊拍了CT、胸透、X光,大夫的诊断是腰椎病变,需卧床并打针,有几个问题请教专业人士:1、他事发当天表示腰不疼,为什么第二天就检查出了腰椎病变呢,是跟我撞他有关系吗?2、我有义务次次都陪他去医院看吗,这两天检查都是我花的,都花了两千多了,是不是得陪到他完全医好了?3、对方医疗费我能全报吗,我的保险该怎么走手续,我上的是20万的保险,是否先走车强险再走商业险,对方医疗费的报销我是不是得拿着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单据去报;4、对方的误工费、营养费等等什么时候跟他谈(他是个体户),怎么去报销?心里很烦,请大家帮帮指点我 40分跪求!!

我是保险理赔人员。在理赔流程中,你被称为“标的”,对方被称为“三者”。
1,这个问题是很可能的,首先三者在现场表示大腿发麻,当天检查并未对此鉴定,第二天被检查出病变时可能的。但是是否为标的责任,还需要医疗相关部门认定。
2,这个问题不属于法律范畴,但是你于情于理应该负责。
3,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标的是否合法驾车。按照你的叙述,你应该是违章行驶,不仅是你的全责,有可能保险公司拒赔。关于这点需要交警认定和当地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意见。如果标的符合保险责任,那么你的车损(商业险)和人伤(交强险)都可以赔付,领赔的时候需要标的的修车发票、行驾证、身份证,三者的医疗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单据。
4,这些都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赔付。

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