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属于国家,国家每六年按照人口把田地分给农民,田地不得买卖,受田者死后,田地归还国家”的背景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44:59

班田收授法 公元646年,日本孝德天皇颁布改新诏书,参照中国隋唐政治经济制度.实行一系列改革,史称"大化改新".班田收授法是日本进行大化改新的一项重要内容.班田收授法效法隋唐的“均田制”,班,是分、赐的意思。它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国家每六年按人口把田地分给农民,“凡田,六年一班”即指此,田地不得买卖,受田者死后归还.
大化改新是成功的社会改革,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生产的发展,促使很多豪强地主贵族通过各种方法获得大量土地,建立起庄园。随着封建兼并的进行,到10世纪中期,农民大批破产,庄园数量越来越多,国家已无田可班,班田收授法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