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大半年,公司一直未帮买三险,可否即时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1:14:56
本人于2008年11月与现任职公司签约(合同期为1年),但至今未帮买三险。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去相关部门盖章。请问,我与公司的合同是不是作废的?我是否可以现在马上辞职,与公司接触劳动合同?如果我想得到赔偿,我应该怎么做?是不是要去劳动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广东胡律师:

1、你和公司的合同是有效,但是单位不跟你买社保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从你入职起开始补齐你的社保,社保的基数依下面去计算: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2、辞职你要依《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申请。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1.应当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你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赔偿是拿不到的 因为这笔钱本来就不是直接交给你的 你只能要求公司帮你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