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和抢劫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52:54
那比方说类似的案例:甲以“调虎离山”之计让乙离开家,然后趁乙外出之际去他家偷东西。那请问这种情况下是抢劫还是盗窃?
对于4楼的回答,既然你说抢劫的实施需要同时满足“手段实施的当场和获得财物的当场”,那么我举的第一个案例中不存在“获得财物的当场”的情况。请问为何还是抢劫?
如果甲在拘禁乙之前就预谋去乙甲家偷东西,那么就是抢劫;如果拘禁乙之后才想到去乙家偷东西,那么就是非法拘禁和盗窃2罪并罚。不知是否正确?
抢劫
抢劫并不一定非要采取暴力手段,暴力、胁迫或是其他另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手段都可以。在本案中甲将乙灌醉,使乙失去了反抗能力,同时甲有非法获取乙财产的故意,因此甲构成抢劫罪而非盗窃罪。对待这种案件应该坚持主客观统一。
类似的案件有很多,比如甲进入一家餐馆吃饭,因厨师不在,餐馆老板自己下厨做菜,甲见状将厨房门反锁使餐馆老板无法出来,趁机拿走餐馆财务,这也是抢劫。关键是看被害人有没有能力反抗。
采用调虎离山的方法,则应认定为盗窃,因为抢劫的实施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当场:即手段实施的当场和获得财物的当场。采用调虎离山的方法显然不能同时满足两个当场,因此是盗窃。
在一些边缘案例的判定上,有时我们要坚持定义,模糊的时候不妨返璞归真一点,把自己放在一个没学过法的角度,有些问题反而更清晰
这样的话,我也问楼主一个吧,甲将乙非法拘禁在一个地方,然后去乙家中非法取得财物,是应该如何判罚?
我同意楼主观点,我说的这种情况和灌醉的情况类似,虽然我不能解释两个当场的问题,但我还是坚持判定抢劫,如果楼主有好的想法,说出来大家探讨一下,我这个人并不是理论很好的,因为最近在准备司考,所以更倾向于解决题目,忽视了理论
是抢劫罪~~~
抢劫是指是他人不知、不能或不敢反抗,进而劫取其财物的行为
盗窃在他人不知的情况下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和盗窃都有“受害人不知”这一情况,区别在于,抢劫中的“不知”是行为人造成的,而盗窃中的不知一定不能是行为人造成的
题中案例的情况就是受害人不知,而这一不知恰恰是行为人造成的,因此是抢劫
这能提醒我们的是,抢劫不一定就是使用暴力,用刀用棒的,其他表面看来不是暴力的手段一样可以构成抢劫罪~~~
个人认为是抢劫
因为甲的行为是采取手段使乙不能反抗,然后他利用乙的这种不能反抗,从而取得对物的占有。
盗窃。
秘密窃取财物。
抢劫一般是直接对其身上的财物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