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销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12:31
我公司因为搬迁,离开户中行比较远,一来往返不方便,二来也不太安全。办公楼下就有一家工行,我想销了中行的对公账户在工行开一个,不知道行不行?个人感觉工行的对公服务是一条龙式的,比较好,可是手续费方面会不会更贵呢?
急求解答!!谢谢!!!

银行结算户撤销
A. 定义
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c.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d.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

C.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D.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规定
a.存款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单位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单位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单位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单位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b.银行得知存款单位有撤消银行账户情形第一、二项情况,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E. 存款单位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
销户条件:银行与企业无未达账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销户手续:交回未用完的支票,银行收回开户许可证或核准通知书,填写销户申请书,结算利息,全额划转到他单位,(公对公)原则上不允取现。
a.存款单位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b.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是中行对撤销账户的规定,不知能否帮上忙。其实各个省份的具体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建议你咨询你们当地的9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