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违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06:54
我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计件工资加基本工资加级别工资。周未加班单位只算计件工资。以此提出辞职。并在第二天开始没有去上班。后单位以我旷工十五天对我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违约金要求。问倒底是谁违约

前提是你违约在先.虽然单位没有如实计算加班工资,但你不能擅自离职啊,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二种情况可以马上离职,一是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二是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安全的.建议你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你与公司协商没有完成。
所以是你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