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女放反过来告男方强奸!成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24:06
一对恋人,相处了一年,并且经常发生关系,很开心,一年后,因为男方家出不起钱来买房子结婚,便分手了, 没过几天,女孩起诉男孩强奸!
请问:罪名成立吗?男孩的声誉受到影响,可不可以反过来告女方诽谤!

应该不成立。所谓强奸就是违背对方意愿与之强行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就无所谓强奸。

不成立。让她告去吧。

宝马强奸奔驰?

罪名不成立;可以放过来告她,这个案子结啦就可以告,这个案子的材料就是证据,支持你。告她!

没有证据就不成立,这种人你应该反过来再高她诽谤,然后再找几个人再去强奸她!

非法同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