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48:16
我与村委在1991年至2006年签定了15年果树承包合同,在1997年,村委号召村民对已经落后的果树品种进行改换新品种,村内有60多亩果树,在村委的号召下,没有技术的情况下,都把果园做成良田耕种,只有我有技术我把原来的果园的100棵苹果树,换成了李子树,杏树,桃树,枣树共500多棵,合同到期后,村委又收了年的承包费,现在果树的年限是11年
1、我种的果树的是不是我自己的
2、如果村委不想与我签订承包合同,我是否能得到我种的500多棵树的赔偿,
在山东省有没有相关的赔偿的文件?

1、你种的果树是你自己的,
2、如果你不能继续承包,你所种的500多棵树肯定能得到赔偿。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村委不存在赔偿问题

1、“我种的果树的是不是我自己的”:果树是你自己的,合同到期后你可以将果树挖走移栽。

2、“如果村委不想与我签订承包合同,我是否能得到我种的500多棵树的赔偿”:
(1)如果是合同未到期村委会中途解除承包合同:属于违约,应当对你进行赔偿;
(2)如果是合同到期后村委会不续约: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村委会对此没有过错,不应“赔偿”。
(3)但合同到期后,土地属于村委会所有,果树却是属于你所有,你有权选择将果树挖走移栽、或者是留给村委会但和村委会协商由村委会给你“补偿”,协商不成的你应移走。

3、“山东省有没有相关的赔偿的文件?”:这个不太清楚,请咨询你所在地农业局或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