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人可以享受离休待遇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16:27
这位老人解放前是在浙江桐乡县任小学教师,1949年5月4日桐乡县解放,他随接参加革命工作,在乌镇区政府接受短期培训后,参加农村筹粮(借粮和征粮)工作。因工作积极又有文化,6月调到县政府工作,在接受短期培训后,被指派接收旧政府的文化馆,任文化干事,享受“供给制”待遇。第二年因家庭原因,经领导同意离去,仍去任教,享受“工薪制”待遇。他现在能享受离休待遇吗?
他自己也不知有没有编制,估计是没有的,因为刚解放,一切都是不规范的,参加农村筹粮工作是接县政府通知去的,当时正是解放军打上海,军队缺粮。后来因为表现积极才被抽调去县政府工作的。

解放前的小学教师,可以肯定不是我党我军开办的学校,不能算工龄。49年5月后,接受政府两次短训,任文化干事。要确定一下任文化干事的时间是否在49年10月1日前,若是,可以离休。若不是,要看他参加政府两次短训是什么性质的,有没有正式编制,是不是脱产干部。

可以啊,编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