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作一年十天了,之间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合同,现已解雇,请问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50:58
还有两天就走了,谢谢,好心人回答我.
带着你在那里工作过的证据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投诉,可以补给你11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凡是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要付双倍工资,最多付11个月的。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要求以下:
1、工作一年十天折算成1个半月工资的补偿;
2、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
3、未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补偿1个半月的工资。自2008年之后没有签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