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36:13
我是山东人,他是广东人。06年8月在广东登记结婚。因为长期两地分居,还有地区风俗文化差异和他家庭的一些问题,我想提出离婚!现有一个男孩2岁9个月,从出生到现在一直跟我生活!我没工作,但是孩子一直都有我父母养育!男方,没有房子,没有稳定工作,也没为孩子负责任过!我们结婚3年,但是在一起的时间不到1年,请问,我要是提出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我能争取的到吗?还有,要是离婚的话,是不是一定要去广东登记的地方才能办理?

不是,双方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去当地办理,像你说的那样是可以拿到抚养权的,并且也能拿到你老公给你的抚养费.

好像谁对孩子好,谁就能争取到抚养权

当然由母亲抚养,孩子跟了父亲能过得好吗,更何况他父亲都没管他,什么能力都没有拿什么抚养孩子呀

管他呢, 想跟谁过就跟谁过, 还是母亲对他好,那当然跟母亲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