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再婚后,关于《公证遗嘱》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17:45
父亲再婚前,如果去遗嘱公证去逝后房产归女儿所有了。那么父亲再婚,去逝以后继母对房产还有权继承吗?!?!能通过争取到一份吗?

但如果要父亲中途又想要更改遗嘱,还要女儿出面吗???我就是想知道公证遗嘱后,父亲又能想更改,但他不告诉我的话。我能第一时间知道吗??

公证的遗嘱效力最优,既然都公证属于女儿了,那继母就无权取得,实际上房产属于父亲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不经公证都属于女儿的,继母无权。若中途更改,必须要到公证机关重新办理公证,你知道的方法就只能去公证处查询

如果去公证 那么你父亲婚前的财产就不会和你的继母有任何关系。婚后的财产和你继母平分。
更改遗嘱是不要儿女出面的。如果你的父亲更改遗嘱不通知你的话,你是没有办法知道的。排除人情关系。

如果是遗嘱公证了房产归女儿所有,那么继母无权继承房产。父亲随时都可以更改自己的遗嘱,也无须女儿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