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合同违约问题求助!请律师朋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4:36:40
本人于一出版社签订了小说的出版合同,当时负责合同的编辑和签字的领导分别离了职---现在我按照合同完成书稿,可是出版社以签订合同的负责人不在为由,单方面中止合同。
请问:
1.我所签订的合同还有法律效果吗?
2.如果合同还有效,出版社单方面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呢?
3.由于是出版社主动约得稿件,导致3个月来,本人全心写稿,没有别的收入,对生活影响很大---我能否据此向出版社索赔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呢?
4.由于当初签合约的时候疏忽,合同上未标明,如果乙方违约(即出版社)甲方可由此获得违约金及违约金数额---请问,本人是否还可以向乙方索要违约金,以及可以索要的数额。
5.如果打官司的话,胜诉的把握大么? 如果胜诉,原告的律师费是否有被告方支付?
感谢懂该方面法律条款的朋友,予以详细答复,万分感谢!!!
鞠躬。

先问一下哈,你签的合同,除了当时签字的领导的签字外,有没有盖出版社的公章?如果没有,你签的合同没有生效。
如果有出版社的公章,你签的合同当然有效。
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出版社单方面终止合同,你当然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同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但精神损失费一般不予支持。
详细的细节,你可以找合同法好好学习一下合同的生效要件。

你和出版社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向出版社主张权利。

100%可以打赢官司,但是能要不要得到钱不一定。违约金在合同上不写也没关系。违约金赔偿按实际受到的损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