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持枪抢劫,开枪伤人,而且有过前科,作案时间离出狱不满5年根据现在的刑法规定,应该要处以什么样的惩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26:30
我有个朋友.现在因持枪抢劫被刑事拘留,并且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已经8个月.

作为他的朋友,现在非常想了解:他所犯下的罪,到底会得到怎么样的处罚.

请大家看一看,下面这些是我了解到关于他的一些情况

也不知道能否让各位更加清晰的看清楚我朋友所犯下错误的严重性.

如果说,判的轻,他是否能捡回一条命,入狱改造.

如果严重的话,无期还是死刑?

麻烦懂得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我解决掉心里的这块心结!!

真诚的感谢,帮我回答这个问题的朋友,我在这里先谢谢大家.

具体情况如下



1.在6年多以前,他因为贪污受贿入狱5年.

2.出狱1年半后,于9(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及周边地区).

在大概7天的时间里,持枪疯狂作案8起,抢劫对象为无辜受害人的车辆.

下面是一些具体情况的描述



附1:(在抢劫过程中,遇受害人反抗,被其用非法藏匿的枪支打伤.)

附2:(社会影响非常之大,惊动了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

附3:(非法携带枪支,且作案枪支已经被警方人员缴获)

3.抓获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共有5人,而且他已经被确定为这起重大案件主犯.

4.在其疯狂作案后,并没有投案自首.而是畏罪潜逃,最后被警方抓捕归案的.

上述的情况基本属实的话,他会得到怎么样的惩罚?

补充:还有个情况



他从作案开始,到现在被逮捕的时间已经有8个月左右了.

他的案子在今年,也就是2009年5月下旬的时候,

已经被移交法院处理了,但是他的案子被退回.

据法院了解的情况,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在前不久,我好像听到风声说.

他的案子又被送交法院了.

我的问题如下


1、“为什么他被抓获归案后,会在当地看守所关押了那么久,还不量刑判决?”:
(1)那是因为他作案多、而且是多人共同犯罪、还有可能是跨行政区域犯罪。。。总之,是案情复杂,需要的侦查羁押期限比较长。
(2)在看守所时间长,并不一定就全是拘留时间,还包括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3)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但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三次期限,最多可以延长5个月,加在一起就是7个月了,再加上拘留的最长期限,在看守所呆8个月不算超期羁押。
(4)在看守所结束后:不是直接由公安“量刑判决”,而是由公安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据是: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 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他从作案在逃以后,到被逮捕至当地看守所8个月了,为什么法院还不对其进行量刑判决?还是说有这样的一种情:是因为从他被关押至被判决中间的程序的过渡时间没到?还是说证据不足?不能判决?“:
(1)公安不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检察院不公诉,法院无法审判并量刑判决。
(2)公安不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或是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还在侦查,也可能是又发现他有其他犯罪还没被追究,什么情况都可能,但你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家人,猜测这个没有多大的意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