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建房,没有直接雇佣关系的工人受伤,东家如何赔偿?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00:37
今年我家里建房,父母将某项工程承包给王某(因为王某只会这项工程所以他就承包了这项工程),仅为口头约定无承包合同,且施工中的脚手架为王某提供。陈某受雇于王某,7月26日11点多点陈某在拆除这个工程的最后一根脚手架时脚手架倒在他的头上造成颅内积血现在还住在医院,请问作为东家的我们要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吗,若要承担责任该承担这次事故中百分之多少的责任呢?希望大家多多帮忙 这事情十分着急!
因为家里是农村 ,所以承包者王某是没有任何资质的 王某的性质并不是单位而只是一个包工头(王某带9个人总共10个人组成的一个团队)的性质 ,农村里这种房子建造,包工头都是没有任何资质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如果是你所说的这样情况,你父亲明知对方没有合法的资质还承包给对方,那么你父亲的赔偿责任也是逃脱不了的。

虽然陈某的这次事故肯定是由他的雇主王某承担赔偿,但是王某与你家没有书面的承包合同话,而你家作为陈某工作的受益方,如果你家不能拿出有力与王某的承包关系的话,陈某和王某到时候肯定来扯要你家承担一部份赔偿责任的,现在最要紧的是你父母找到相关证人证明与王某是承包合同。

家中建房,将工程发包给王某,王雇佣该陈某,陈某在建房过程中受伤,因建房者选任承包人有过失,建房者应承担陈某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王某作为雇主,要承担陈某的主要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