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是搞设备维修的,在维修完设备后下楼在楼梯口把脚崴了请问这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59: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所描述情况经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可以认定工伤。但还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

不算吧,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崴伤的,但你受伤时却已结束工作了;工伤应该在你正在工作时被工具或是别的意外而至身体受到了伤害才能算是工伤.

网友你好:
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界定如果我们将其抽象化,即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且,除劳动者故意自残或犯罪行为所导致的伤害不为工伤外,其他伤害均可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