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刑事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原判”和“重审”分别哪一判决和哪一法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8:52:25
《刑诉解释》312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在对生效二审裁判再审时,这第(四)项里的“裁定撤销原判”里的“原判”指的是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这里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是指发回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我觉得应指一审判决和一审法院,因为按二审程序对生效二审裁判再审本身就已否定了原二审裁判,用不着专门裁撤销二审裁判。
可《民诉意见》211条搞出个“撤销一、二审判决”让我困惑了,二审判决生效后,按二审程序再审,用得着撤销二审判决吗?应是也是撤销一审判决呀。这个“撤销一、二审判决”实在让人费解!
请教了,各位大师!

重审是要在二审法院发回给一审法院 重新审判.
一般的 二审和一审95%以上的情况都是一样的 , 你研究也没有什么用, 因为法院不可能自己打自己嘴巴~

1、当然是二审的啊,如果一审就生效,那就没有二审了。
2、一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