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需要总公司授权?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45:52

可以签订,无需授权。

分公司应该是领取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有自己的经营范围,可以在自己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分公司对外负债而自有资产又不足以偿债的话,会使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你所说该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