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到底有什么职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3:29:08

主要职能:

(一)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科技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科技发展计划、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科技计划申报(火炬、技改、双加、产学研、推广、振兴等计划);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负责当地政府及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初审、申报。
(四)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负责科技“三项费”、科普活动经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积极为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以上各项科技经费服务。
(五)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工作;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初审;软件企业与产品的认定初审;科技型先导企业的申报管理;审核企业申报的新技术及其产品、技术性收入核定表。
(六)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与新产品定型鉴定,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企业评优与报奖。
(七)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规范指导并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组织制定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计划,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管理办法;协调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组织和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知识产权统计、宣传普及与培训。
(九)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审查备案及服务管理工作;园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管理工作;社会团体(科技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型)、科技事业单位的登记、变更、注销初审工作。
(十)负责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作。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政策引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技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三)负责科技外事工作。归口负责与国外及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