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举行了婚礼没有那结婚证,现在因为性格不合。我像结束这段婚姻请问我要承担这怎样的责任或者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35:54
我的丈夫22岁,我怀孕期间丈夫对我不闻不问,他的家人回答我的话是,他还小。他的性格是从娘胎带出来的。我固执的做了引产。我想彻底的结束我们的关系。我婆婆要我还他家给我的财礼20000万元。请问在法律上我需要归还吗?因为结婚时我娘家也陪嫁了1万多元的嫁妆。我该怎样维护我自己。
我家陪嫁了一万多元的嫁妆是有目共睹的,我是去他家过日子的。我承受了引产的痛苦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的痛苦。现在让我归还那些财礼我的心里总接受不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上法庭我可以要求不归还吗?

没有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挨不着法律的事,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还?

只要没有证据,在法律上是不用还的。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其实是。

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约束的,
你不要怕,

很赞成你的做法,你的做法是对的,斩钉截铁,现在过不到一起,就赶紧分,省的麻烦。。。

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问问,在这里问不行的,你得找专业人士咨询,

我觉得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应该你们自己协商解决比如你拿回嫁妆,返还他的彩礼之类的,不行就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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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按照风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的情况,恰属于其中的第一条。因此如果他们起诉,您是应当归还的。但是,他们有证据能证明当时他们拿出了这2万元彩礼么?
而关于嫁妆的问题,其实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现在来看应算作是法律的一种缺失,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根据中国的传统,女方一般不配送很贵重的嫁妆吧。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是“赠与”,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可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主张的话,您可以通过主张“返还个人财产”的方式要求男方将您的嫁妆1万元返还。
如果万一真的需要上庭,像您这种情况,一般也能博得法官的同情。
以上只是我的一些想法。很不成熟。呵呵,我还没毕业呢~~希望能给您一些参考。

我和丈夫在1991举行婚礼由于我年龄不够没有领结婚证 如果没有结婚证,举行了婚礼,怎么离婚? 没到结婚的年龄2人举行了婚礼,没有结婚证,女方没有户口, 我和老公举行过婚礼,有一孩子,没有办结婚证,我现在想分手,要怎么办,我现在和别人结婚算不算重婚 我和男友登记了,可他却不愿意结婚举行婚礼,婚前恐惧症?怎么办? 我们在2003年举行了婚礼,到现在也没有邻结婚证,是否有效? 我们举行了婚礼没有拿结婚证是违法吗? 不到结婚年龄,男友就想和我举行婚礼 举行婚礼而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我和女孩举行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因满足不了她的无礼要求,想分手我能要回彩礼和买房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