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在公司睡觉,被主管拍下来并贴在公布栏,以示警告,是否侵犯肖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30:50
这种事可大可小,全看你自己想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可见主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侵犯你的肖像权。
如果你告了,可能你工作都没了啊~!
什么事自己想清楚!!
像他这样做,确实是侵犯了肖像权,说大不大,说小不说!
没有侵犯~~~因为他根本没有用你的照片获得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集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