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货主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29:13
通过别人介绍,雇用一车去50公里之外拉运铁锭,当时同车主讲明了货物的重量,车主回答:“平时拉货10吨。4.7吨没问题。”随即商定了260元的运费及出发时间。在返回途中因方向失灵,越过隔离线与相对行驶车辆相撞,造成一死三伤。我也乘坐在车上,受伤后医疗费花了一万多。我去找交警队,回答是:“ 这次事故的原因是机械故障,你是乘客是受害者,车主超速、超载、无营业执照。又保险不全;你的问题交警队无钱解决,但车主已死亡,看来比较麻烦。”之后车主家属找我要求给他赔偿,我想询问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我的责任到底是怎样划分的?但有人说我是货主是受益人,这条法律对我是否适应?

如果车是货主的(就是说属于雇佣关系),货主赔。

如果车是驾驶员的(就是说属于运输合同关系),驾驶员赔,人死也要在遗产范围内赔。

交通事故货主(乘客)没有责任,你也是受害者。

跟货主无关.车主和司机的责任.

从法律上讲,案件属于运输合同关系,不是雇佣关系。类似案件中你无须给对方赔偿。可向对方主张赔偿。此事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