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打人定罪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49:25
我姨父跟邻居一直不和,有一次发生口角我姨父把人打了,打掉两颗牙齿,后来那人耍赖,就把人送到医院,结果只是牙齿的问题,但那人就是不出院,狮子大开口,当时在医院医疗费营养费之类的花了三四千,而且答应了帮他补牙,当时派出所和村里干部都叫过去了,只是做为调解,但没调解成,就这样拖着,现在在过了四五个月了,那人又告到派出所,现在派出所说是轻伤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了,先自行调解,不行就按程序走。
问题一:这种情况是不是轻伤还是轻微伤?
问题二:派出所根据什么定刑事案件?
问题三:那人明显是耍赖,十几年的不和,而且好像在公安系统有点关系,要不然不会这么嚣张,这种情况我姨父怎么办,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啊!!!

掉两颗牙齿已构成了轻伤(一颗就不够),最好调解起来,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除负刑事责任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是轻伤
2:只是民事,应该不附带刑事,顶多拘留!
3:要是立案的话,最好上法院申请仲裁,这样派出所无权插手!最公正!而且,半年之内派出所不敢那你开刀,仲裁后,事情就算了了!

1、轻伤还是轻微伤,需要医学鉴定的,这个现在单凭嘴说,没法判断阿。
2、如果是轻伤,可以以故意伤害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不构成刑法的故意伤害罪。
3、如果说,你对派出所的立案不服,可以去找当地的检察院,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