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退伍后伤口复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43:36
我是1985年--1987年参加中越自卫还击战。1986年5月6号在执行XX任务时,被炮弹砸伤,经医院治疗。身体多处部位还有弹片存留,最近几年伤口复发,右脚第三第四足之间经军医院手术治疗弹片未取出。目前行走时,疼痛难忍。该由谁来治疗?

首先,你退伍档案里面应该有负伤记录,同时还要有医院的治疗证明。
其次,你目前的身体状况应该与负伤情况有因果联系。
最后,到县一级民政部门优抚科去申请,可能还要到有关医疗单位进行鉴定。然后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了。

我觉得不好办,你已经退出现役了,当然可以找原部队和地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