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我想知道关于这个案件,要是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48:07
一个20岁的女孩,她的爸爸妈妈在他差不多一岁的时候就离婚了。但是在后面的日子里面,他的爸爸妈妈依然生活在一起,直至最近,由于越来越多的不合,导致女孩的父母选择分开生活了,但是女孩的母亲要女孩的爸爸给予相应的赔偿。这个在法律上能否得到支持?
那女孩的母亲所要赔偿的是青春损失费。

没有这个支持,他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平分,要是没有证据是共同的,也不能平分,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所说的事情其实属于伦理道德调整的范畴,补偿要求很难在法律上得到支持。

不知母亲想要的赔偿是关于什么内容的!所以你最好补充一下。
女孩20岁,之前父母生活在一起,一起抚养,现在不用抚养,所以在女孩的名义下是没有什么赔偿的啦!正常的生活在一起也是不用补偿的!就不目前的表述来看是得不到补偿的,除非有新的情况!!

所谓的青春损失费事实上就是【精神损失费】的别名。但是基于你所提供的材料可以确信:这对父母的婚姻关系已经在女儿1岁的时候就解除了 ,现在一起的同居并【不受法律关于事实婚姻的保护】。所以据以主张的解除关系都不存在了那么所谓的精神损失也就自然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