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正室的子女是不是比妾的地位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06:26
妾是不是无权管正室所生的子女,也必须尊重正室的子女
当妾室犯错,正室子女有权教训吗

古代正室的子女称作嫡出,而妾的子女则称庶出其不意
嫡庶之别
朝代:东晋
嫡庶之别的传统礼俗在周、秦时期已露端倪,至两汉、三国以后逐步定型。魏晋之际,以洛阳为中心的新思想、新风尚逐步兴起,对于传统礼俗有所突破,嫡庶之分虽仍不可逾越,但庶生子的待遇和社会身分并未受到明显的歧视。永嘉南渡后,兴起于河南的新风尚随着渡江名士传播到了江南,东晋南朝以后,「江左不讳庶孽」之风随之兴起。中国北方特别是河北地区,在思想文化各方面一致遵循汉代的遗风。永嘉之乱后,北朝轻视庶生子之风反而变本加厉,庶生子「不预人流」、不录入家籍,甚至不被举养,超出了一般嫡庶贵贱之分的常规。至北魏后期,随着一些名家大姓在政治上的显达,宗族成员在社会等级方面的差距逐渐加剧,嫡庶间的矛盾冲突也日益表面化,「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奴」的现象不时发生。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姬妾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远见卓识和人性平等,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很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话错了,如果你当真生在古代而说这句话,一定会被人目为不守礼法之徒。中国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铁律。